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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经济之声|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背后的“投保”亮点

2024-01-29浏览次数:4129

日前,由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审结,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全额赔偿。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多万,人均获赔3.89万。

为什么以和解方式结案?投资者损失如何计算?……近日,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主审法官朱颖琦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以案说保》栏目,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对话,揭秘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背后的“投保”亮点。

田先生是泽达易盛案的原告投资者之一,打新股中签购买了泽达易盛的股票,经过中间加仓、减仓直到案发,累计亏损10万元左右。

今年1月13日,田先生收到了47157.41元赔偿款。

“本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解决,比较快而且赔偿到位,对这个结果我是满意的。”田先生认为,由于中小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相关中介保荐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等因素,绝大部分投资者无法发现上市公司的一些造假行为,所以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尤为重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引导证券市场良性运行是非常关键的,这个案件快速有效地解决,对于投资者的信心和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都有正面作用。

本案调解过程中,上海金融法院组织各方召开了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听证会现场,有原告投资者就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结果、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扣除等问题提出异议。

“有的投资者也许会问,我的损失为什么没有全覆盖?”朱颖琦解释,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损失核定是一项很专业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的损失由多种因素造成,在虚假陈述侵权案件中,被告需要承担赔偿的,是因其欺诈行为所造成的那部分损失。如果把全部损失都归因于被告,不仅不客观,也不理性,证券市场也承受不了这么大的索赔风险。本案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业的损失核定,精细化地确定每个投资者的损失,每个投资者的损失结果根据交易数据的不同有所区别。

案件结果公布以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有专家认为“和解胜于判决”,证券集体诉讼中的和解尤其值得大力提倡。

谈及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案的调解亮点,朱颖琦认为,鉴于本案是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与近万名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减少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冲击,“希望有个共赢的结果”。在调解中坚持合作共赢、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充分考虑原被告利益诉求、调解意愿和顾虑。对于全体投资者,充分保障其胜诉权益,降低投资者维权的诉讼成本,大幅缩减赔偿周期。积极推动投保机构有效履职,中小投服代表全体投资者统一行使诉权非常关键,能够有效解决群体行动困境,为调解提供协商便利。对被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解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弥补自身过错的机会,各被告通过主动履行、积极赔付,使得企业及时摆脱诉累、轻装上阵,也减少了违法事件对资本市场的二次冲击。对于尚未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其他涉诉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兼顾各方责任轻重、偿付能力、行业声誉、后续追偿等种种因素,通过主动认责、积极赔付,取得谅解等,便于其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适用行政执法承诺制度,降低社会不良影响。通过一揽子达成和解、终局化解纠纷,减少事后连环追责,节约诉讼成本。

本案从2023年7月28日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起,到赔偿款项发放,历时短短五个月。谈及泽达易盛案的高效处理,朱颖琦称,上海金融法院在审理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明确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敦促发行人、董监高、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主动担责,按照行为性质、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以让每一位适格投资者尽快得到赔偿为目标,兼顾公平和效率,完善各项诉讼配套机制,最大程度保障原告投资者对群体性诉讼的知情权、参与权、异议权等。统筹协调案款保全和赔款发放,案件启动时便采用群体性案件概括式保全机制,保全了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一部分财产,为后续提供资金保障。强化信息化保障,全国各地投资者在线上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两周内完成案款发放,努力减成本、降费用,力争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和保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之间寻求最佳的利益平衡点。

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之前也颁布了另一个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顺应了证券市场飞速发展的情况。

朱颖琦表示,“两个司法解释分别从实体和程序上为投资者维护自身权利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武器,使得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更加完善。” 新司法解释取消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要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程序为依据,即便没有行政处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提起民事起诉。新司法解释还扩大了适用范围,使得虚假陈述案件的涉案主体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规则更加明晰,责任范围更加可预期。这种明确的法律规则依据,使调解过程中各方各负其责成为可能,也大大降低了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