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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 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品牌效力 大力探索金融案件适法统一

2024-02-26浏览次数:2264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了解到,建院以来,该院积极发挥金融司法品牌效力,为金融案件适法统一作出有力探索,已有近30起案件分别入选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及全国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等。

“我们坚持落实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依托审判权力运行体系,首创两项机制、构建三个平台、健全四类载体,立体化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稳妥审理各类群体性、涉民生金融案件,先后审结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全国首例案件,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说。

2019年3月,由上海金融法院证券业案件法官专业委员会5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这是上海金融法院首次在审判实践中推行适用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

示范判决机制创设于同年1月,在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法院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依托示范判决机制,分别首创“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诉调对接机制和“示范判决+集约化审理+自动履行”全链条快速审执机制,将平行案件委托专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推动群案分歧解决,并依法将示范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扩张适用至平行案件,判决生效后督促被告自动履行,高效处置群体性纠纷案件。

另一方面,上海金融法院还建立并规范类案裁判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裁判标准统一的规定》,拓宽类案分歧问题发现渠道,加强类案和关联案件的立案识别,严格落实检索识别,强化院庭长监督识别,对需要统一裁判标准的分歧问题及时上报、沟通、协调,对必要案件通过类案检索报告将类案处理规则固定化、具象化,有效提取类案规则并规范适用,充分保障法律适用的预见性与统一性。

据了解,示范判决机制和类案裁判机制已成为上海金融法院保障适法统一、优化法律分歧解决路径的重要举措。2021年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审结各类平行案件9113件,平均审理时长大幅缩短至22天,法官专业委员会和审委会上会案件类案检索适用率达100%。

近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坚持落实司法责任制,分层构建了专业法官会议、法官专业委员会、审判委员会三大平台,打造了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法官专业委员会指导统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度框架的闭环式权力运行体系,夯实金融案件分歧解决统一研判制度根基。

据介绍,专业法官会议平台讨论本院具有法律适用及证据规则适用问题的个案,为审判组织的个案分歧提供辅助决策与意见咨询;法官专业委员会平台围绕专业领域研究讨论本院或辖区基层法院存在较大分歧的类型化案件,发挥统一裁判尺度、指导辖区金融审判作用;审判委员会通报改发案件分析报告等,全面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职能。

同时,上海金融法院将三大平台机制有效融合,完善推进专业法官会议、法官专业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就疑难复杂案件法律的递进深化研判。对于合议庭处理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对法律适用有重大分歧意见、难以作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行提交法官专业委员会讨论,最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严把案件审查监督关,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此外,上海金融法院还以法官专业委员会、审判委员会为平台,吸收专业领域内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经验及方法,形成裁判规则,扩大裁判影响覆盖面;与金融监管、同业公会等搭建协作平台,促进形成行业领域规则共识,并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共发布司法建议39份、金融专项审判白皮书7份,在防范潜在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健全个案裁判规则、行业案件规则、争点式类案规则、改发案件规则四类载体,发挥规则指引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可预期的司法裁判。

在个案裁判规则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健全案例参考制度,将具有裁判规则意义的案件梳理出可具参考的裁判要旨,通过法官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形式固定裁判规则并编纂刊发,形成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个案裁判规则。

在行业案件规则方面,上海金融法院以专业性划分召开法官专业委员会案件讨论会,积极探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执行案件前沿裁判规则。以法官专业委员会讨论机制强化精品案件全流程跟踪培育,夯实案例发现、审理、编写、报送、宣传各环节,促进监管规则完善。

在争点式类案规则方面,上海金融法院以类案为专题,围绕当事人的诉讼争点,从审理视角出发,结合案件场景示例提出裁判应用建议,以争点式体系回应类案裁判中的基本点、疑难点,为同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提供全方位指引。

在改发案件规则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形成符合金融案件特点的改发案件评查、定责、讲评与通报机制,有效甄别法律适用分歧导致的改发原因并逐案经审委会评查定责并通报,规范裁判规则适用。

赵红说,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是新时代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举措。上海金融法院将进一步强化金融裁判适法统一,确立金融裁判的“中国标准”“上海规则”,以统一司法促进形成统一市场,推动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纠纷解决的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