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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入选!两起全国首案入选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3-05-16浏览次数:2162

在第五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中国证监会发布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案双双入选。

一、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赔偿案

2022年10月,上海金融法院在审理13名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案件中,依据《证券法》确立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对鲜言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罚没款作了保全,优先用于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判决鲜言赔偿投资者损失470余万元,并已执行完毕,最大程度实现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

该案成功实践了《证券法》有关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是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件。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司法机关刑事判决共同组成了对资本市场犯罪分子的立体化追责,对于构建“大投保”“全链条”投资者保护格局,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的标杆作用。

二、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大智慧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案

2023年2月2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的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调解结案,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某虹全额赔偿诉请金额86.14万元,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原告投服中心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同日,该案衍生诉讼大智慧诉董监高追偿案当庭顺利调解,两案大智慧公司共将获赔约3.35亿元。   

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也是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全国首例投保机构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通过代位诉讼起到了震慑“关键少数”、追“首恶”的积极效果,避免了对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的二次伤害,这是落实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较好平衡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保护的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将持续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金融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