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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签署合作意见

2021-04-21浏览次数:2184

 

420日上午,上海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签署《关于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合作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与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达成合作。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合红出席签约仪式。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凯与上海证监局二级巡视员钱丽萍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意见。

赵红院长表示,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能级的战略期,上海证监局和上海金融法院面临着共同的机遇与挑战。合作意见的签署对于完善上海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双方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将工作融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合作,探索创新,确保合作意见的各项机制落地落实,以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主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挥切实功效。

程合红局长表示,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的法治市场,法治环境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非常重要的方面,证券监管与金融司法的深度协作,是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将推动形成上海资本市场良好法治环境。因此,上海证监局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深入研究探索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的基础性制度建设,重点做好当前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亟需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中介机构履职责任、密切证券执法和证券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等相关工作,努力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治引领示范作用。

此次双方签订的合作意见,建立健全了包括信息共享、诉调对接、执法联动和人员培训交流等在内的多项长效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后,双方围绕新发展格局下如何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行政监管的协同合作、推动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制度建设以及人才培养交流等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上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萌、王登勇、吕昊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