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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客户端:“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第六批精选案例,有何新特点、新趋势?记者独家专访

2025-11-17浏览次数:1239

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王吉星)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报道,11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联合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威科集团共同举办了“上海金融法院第六批精选案例(中英文)”发布会暨金融纠纷热点问题研讨会。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顾全介绍并发布了本次20个典型案例,来自法律、金融界的专家围绕金融纠纷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这是上海金融法院第六次发布中英文版精选案例,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本批次案例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广,案件涉及调解、审判、执行多个环节,其中还包括5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二是交易种类多,涉及跨境担保、证券交易、独立保函、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票据追索、融资租赁、平台保险等金融交易形态;三是法律问题新,包括涉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的判断、受托人违反公平分配义务的责任的认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特定委托人知情权范围的界定等。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顾全发布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七年多来,审理了一批具有规则创设意义的典型案例,其中24件为全国首例案件,30余起案件入选联合国贸法会案例库等等。典型案例的社会反响和效果如何?在做好“投资者保护”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践行“金融为民”方面有哪些举措?未来,上海金融法院如何对照“十五五”规划建议,发挥金融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在发布会开始前,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俞硒接受了总台记者的独家专访。

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俞硒(右)接受专访

以下为专访内容实录:记者: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在建院七年多的时间里,不断发布各类报告和典型案例。目前的案例发布机制建设情况如何?

俞硒:目前金融法院形成了四类案例发布机制。第一类是每年度的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与年度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一起发布,重在反映年度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精品案例。第二类是中英文精选案例发布,在威科先行等国际知名平台发布,重在提升案例国际影响力。第三类是法律风险防范报告配套案例发布,例如今年我们发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配套案例,重在向市场提示风险。第四类是与金融监管机构等联合发布案例,例如我们此前与上海证监局联合发布私募基金典型案例,重在促进金融行业规范发展。

记者:截至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已经发布的这些案例,社会反响和效果如何?

俞硒:截至2025年10月底,上海金融法院已在威科先行、知网等专业平台上发布上百例典型案例,阅读量超1000万次,其中诸多为全国首例案件。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树立裁判规则,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规范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案例发布,中国金融司法案例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此前举办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外籍嘉宾反映对我院案例印象深刻。

记者:“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背后反映了哪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挑战?

俞硒:当前,数字金融发展很快,在提升金融交易效率、加速社会财富创造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和金融纠纷,需要在法治化轨道上予以规范保障。

一是数字金融重塑了传统金融业务形态,需要金融司法重新厘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例如,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平台保险的案件,平台投保呈现出“三方主体”“强制投保”“统一承保方案”等新特点。在该案中,我们明确了平台保险模式下,提示和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特别是界定了平台的地位、义务和责任,有助于数字金融新业态的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数字金融对传统金融规则体系造成冲击,需要通过司法裁判弥合法律规则与市场实践之间的落差。例如,票据从纸票进入电票时代,由此引发一些法律问题。上海金融法院不仅对问题进行了审慎研判并作出判决,还就优化票据系统功能向票据交易所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协助升级完善电子汇票系统。

三是数字金融快速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目前,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个金融行业都进行了深度数字化改造,金融活动更多在线上进行,金融机构如何对金融产品履行风险提示义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怎样落实、如何准确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个人信息如何加以保护等,都给司法审判带来新的课题。

记者:金融是“国之大者”,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落实到具体场景中就是来来往往的交易、桩桩件件的案例等等。上海金融法院在做好“投资者保护”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践行“金融为民”方面有哪些举措?

俞硒:一是构建集体诉讼模式。针对证券纠纷涉众性、类型化、跨域广的特点,形成以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专业诉调对接为核心的证券纠纷系统性解决方案。创建全国首个证券账户全循环赔偿款项分配机制,实现赔偿款直接划付至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创建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审判机制和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机制,不断拓展投资者司法保护新领域。

二是打造智慧诉讼服务体系。建立全国法院系统内首家投资者教育基地,上线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移动端,首创“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三是创新特色多元解纷体系。我院创建金融行业全覆盖、平台服务全线上、委托调解到协议履行全周期的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满足中小投资者“一键式”解纷需求。利用该机制,全国首例示范判决案件的调撤率达99%,3071名中小投资者通过撤诉、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有效节约中小投资者诉讼成本。

记者:“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了“十五五”时期金融领域的发展方向与重点任务。未来,上海金融法院如何对照规划建议,发挥金融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俞硒:第一,“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我们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的若干意见》,未来,我们要实现审判理念更新和拓展,加强对可能发生纠纷的前瞻性研判,深化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建设,针对重大前沿问题进行法律压力测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司法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我院此前已经发布了私募基金、债券、融资租赁、证券虚假陈述等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报告,提示法律风险,促进金融机构规范展业。未来,我们也将继续落实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发布机制,为金融交易划定合法边界,传递司法对市场行为的态度,促推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

第三,“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我院将牢固树立金融协同治理理念,深化与完善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金融风险智能预警平台作用,更加积极参与到金融市场治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