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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

2025-08-22浏览次数:1251

 (记者 巨云鹏)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建院七周年之际,该院发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建院七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3万余件。

本次发布的《报告》聚焦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据介绍,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大幅扩张,截至2024年末,上市公司数量已增长至5392家,总市值达到85.98万亿元,上市公司治理也在不断完善。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仍时有发生,“首恶”“帮凶”推波助澜,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升。随着行、民、刑立体追责力度不断加大,每年新增被诉上市公司或其他证券发行人的数量持续攀升。

《报告》对上海法院2018-2024年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数量众多,原告以自然人为主。截至2024年12月,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8万件,标的总额为76.46亿元,投资者总数约2.7万名,其中自然人占99.74%,机构投资者仅占0.26%。

被诉上市公司或其他发行主体数量上升,涵盖多层次资本市场。被诉上市公司及其他发行主体数量累计达77家,涉及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银行间市场等多个市场板块。

虚假陈述类型多样,财务造假问题突出。被诉发行人往往多种虚假陈述行为交织,其中涉财务信息类虚假陈述行为数量占比达1/3以上,具体包括收入造假、成本费用造假、现金流造假、滥用会计估计调节损益等。

立体追责体系有待完善,事实查明协同仍需优化。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专业性较强。在尚未有行政处罚的案件中,虚假陈述相关事实查明及认定的难度较大。民事诉讼在证据调取、事实认定、责任认定等方面如何与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相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上述特征,上海金融法院在构建证券群体性纠纷解决模式、打造中小投资者维权机制、营造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

《报告》还分别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重大资产重组关联方、证券中介机构,以及发行人的供应商、客户、金融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提出相应建议。